延寿县政府网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领导讲话  |  理论研讨  |  政策法规  |  重要文献  |  以史为鉴  
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纪检监察 » 廉政教育 » 党风聚焦 » 正文
 

延寿县:以明责、践责、问责 “三步棋”让各级党委共同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 2017-05-02 09:44:52   来源: 本站原创  
摘要:

       近年来,延寿县委和县纪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履行好县委的主体责任,以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牢牢抓住县委和县级领导班子这个责任主体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这一关键环节,放大考核的评价激励作用,突出考核的导向引领功能,按照考核队伍高规格、考核标准严要求、考核工作常态化、考核结果真运用的基本思路,研究制定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规定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受县委委托代表县委对基层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半年进行一次督办检查,下半年进行全年考核,平时结合工作分工常规推进,推进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第一步明责

重建责任格局,各级党委共同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贯彻两个责任确实很重要,但一到具体工作中,总感觉没什么抓头儿,即使抓了也是部署部署、要求要求、检查检查,不具体不实在,不如抓经济工作来劲!”这是一位乡镇党委书记当年在向县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说。这一幕深深的印在延寿县委书记的封殿辉眼里。针对这种思想,延寿县委决定按照两个责任的战略布局,以解决两个责任过于泛化、虚化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研究新办法新思路落实两个责任。为此,县委责成县纪委牵头,联合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共同起草一个工作方案,明确县级领导代表县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方式和内容。为把工作做扎实,县级四个班子领导全动员,深入基层搞调研、听意见,征求市纪委意见,历时月,数易其稿,包括《中共延寿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延寿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等制度和文件终于形成。这一系列文件,科学回答了两个责任是什么、抓什么、怎么抓等问题,由此开启了延寿县贯彻两个责任的崭新篇章。

方案从实际操作的层面上通过狠抓顶层设计,以强化考核点,进而连接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线,最终达到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建责任格局。同时,为解决工作运行中制度不够用、不管用等现实问题,延寿县先后配套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正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与监督的实施意见》、《延寿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等责任倒逼机制。为了稳步推进工作,县委党廉办还制定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具体流程,定期开展廉政谈心、座谈讨论、知识宣讲等系列活动要点,使得每一项、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有具体指导,实现科学有序进行。延寿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共同扛起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第二步:践责

力促“五个转变”,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联系指导督促基层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开展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联系指导基层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方面层层传导压力,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层层负起责任,共同落实两个责任;另一方面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从我做起,各级参与,进一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使各级干部无旁骛地干事创业,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

随着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开展,有效克服了党委只挂号、不出诊等问题,各级领导冲到了党风廉政建设第一线,真正成为了先锋官和领头雁。在考核方式上,延寿县一改过去的划票、看材料、听汇报等形式简单、内容单一的“老三样”,精心设计了“”的考核办法,即实地踏查一个基层支部,通过以下看上检查党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听取一次汇报,全面了解情况;开展一次宣讲,化解基层落实“两个责任”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一次座谈,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一次谈心,解决基层领导干部思想问题;进行一次考核测评了解基层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通多种考核方法的综合运用,以及增加工作指导、化解难题、沟通思想等针对性的内容,使得考核工作兼具了培训干部、督导工作、评价导向的多重作用,成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大阵地、大讲堂和大考场。

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性。在全面整合各类考核和评比活动的大背景下,决定全县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单独考核外,其他所有工作一律进行整合统一进行考核,在全县上下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局性工作,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重中之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是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工作导向,使得考核协调各项变得协调顺畅,为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联系指导工作纳入党务政务公开重要内容,县委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广泛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接受党委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个层面监督,保证各项工作公开阳光操作,使得各项措施不断改进完善,更操作性和实效性。

 

第三步:问责

把规矩立起来,让纪律严起来,使责任实起来

 

通过实施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督促基层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使基层党委书记以上带下,带头全程参与,充分发挥决策上的把关作用组织上的协调作用、落实上的督促作用思想上的引导作用作风上的示范作用

考核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是工作的最终目标,核心要义是使各级党委都重视起来,各级党员干部都参与进来,共同来贯彻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为此,延寿县不仅在县级党员领导层面,而且所有基层党委也都开展了党委书记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使得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纪委主要负监督责任的认识深入人心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落实更加顺畅,取得良好效果。

为确保工作落实,县纪委还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全面督查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各党委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指导各单位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在对某党委的检查中,县纪委发现,该党委贯彻党委主体责任工作仍未到位,县纪委第一时间将情况汇报给了县委。县委立即要求联系该党委的县领导带队,抽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题调研组立即深入该党委,当面提出严厉质询,对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调研组连续召开3次座谈会,分别同领导班子、股级干部、一般工作人员共计60余人一一进行谈话,全面了解该局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原因,并限期整改完毕。3天后,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相关的3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表、簿、册在该党委建立了起来。

2014年以来,全县共向基层党委负责人印发《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260多份,对46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有效发挥了督促警示作用,促进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有效落实。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延寿县纪检监察网
地址:黑龙江省延寿县西公安街6号 邮编:150700
 备案号:黑ICP备1400172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