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纪委把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严深细实上下功夫,着力争创全市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示范的标兵。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由委内相关科室联系指导基层党委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
4月28日,县纪委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组织召开了所联系的27个党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联系党委见面会。27个党委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及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义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基层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就基层党委如何开展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及怎样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指出了具体工作思路,方式方法,应遵循的工作原则,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和实践性,为基础党委如何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会上,县纪委信案室关志刚同志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了专题辅导,使与会人员明确适用“四种形态”的情形及工作程序。
此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向基层党委延伸,实现监督执行“四种形态” 工作全覆盖,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主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落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