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动态
第 31期
中共延寿县纪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延寿县纪委确保处分执行“不打折扣”。对2016年以来受到党政纪处分共225人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到位;二是查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在适当范围宣布;三是查看处分相关材料是否按干部权限和组织关系存档;四是查看受撤职以上处分干部的职务是否按规定变动,有无在处分决定影响期内提拔使用的问题;五是查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行政降级以上处分人员是否按规定降低了工资;六是查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七是查看处分期满后是否及时解除处分。通过检查发现有3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和奖励工资发放不符合相关规定,有9名受处分党员处分决定未按规定宣布。县纪委督促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追缴工资款1.5万元,并对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黑龙江纪委信息》第58期)
延寿县纪委两篇案件剖析报告、审查总结报告获市纪委评比三等奖。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常委会关于2017年度12项重点工作的部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案件剖析报告》和《审查总结报告》评比活动。延寿县纪委各室部办积极参与,撰写了较高质量的报告,对于总结执纪审查工作规律、提高执纪审查工作能力、扩大执纪审查工作效果,起到了较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其中,《关于崔某某违纪案件的剖析报告》获案件剖析报告三等奖,《关于某县某中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总结报告》获审查总结报告三等奖。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学习先进,认真借鉴,切实把落实好“一案四报告”制度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抓手,努力提高调查研究水平,积极推动成果转化,进一步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更好地实现执纪审查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县公安局狠抓警风警纪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要求各警种、各部门自觉承担起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二是注重预防,把住源头。注重将廉政教育、预防监督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遏制腐败问题发生。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明确岗位风险范围,规范岗位权力运行,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大力提升廉政风险防范能力水平。三是亲民务实,改进作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系列要求,对改进文风会风、警车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格公务接待、严禁奢侈浪费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讲真话、办实事的工作作风。四是严守纪律,整肃警风。要求全体所、队长要带头贯彻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和遵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警纪警规。
县地税局“三个不放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住教育预防不放松。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法纪法规和警示案例教育。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带头谈学习体会,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抓住压实责任不放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自觉担当,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做到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地。三是抓住执纪监督不放松。大力提高监督水平和执纪能力,坚持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始终保持严查严纠“四风”问题高压态势,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和抽查,加强对履职情况的监督,严防违纪问题发生,做到禁于未萌、止于未发,切实维护好地税部门良好形象。
县商务粮食局抓重要节点开展廉政约谈。局纪委抓住粮食部门秋粮收购关键节点,结合“以案为鉴、优化作风”警示教育活动,对行政执法岗位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法人开展廉政约谈。深入分析县商务粮食系统在优化发展环境、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从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进作风整顿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纪监督问责;以“两学一做”要求为标准,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三方面入手,引用系统内外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局上下。一是管好自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二是做好表率。要廉洁自律当好“领头雁”,落实制度筑牢“防火墙”,警钟长鸣打好“预防针”,各尽其责把好“廉政关”,认领问题强化“责任感”。三是管好干部。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作风建设,着力营造公平公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
县国税局“三举措”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政治理论、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党性修养和排查案件能力。二是落实“内外”监督。加强作风纪律明察暗访,整合电子监控平台,贯彻落实内部监督。利用“金三”系统和网上电子平台,接受纳税人监督。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到重要节点通过发送信息、召开学习会议、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督查检查,防止有税不收、收过头税、越权减免税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坚持不懈纠正“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