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动态
第 28期
中共延寿县纪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彦辉就“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为从根源上了解教育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寻找解决问题思路和方法,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彦辉深入教育系统进行调研。与教育局班子成员、部分股办长代表、部分中小学校长代表进行座谈,围绕县纪委《关于印发<开展严查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三方面十个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如何治理进行交流。王彦辉要求县教育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局纪委要负起监督责任,局长要把好权利关,校长要把好责任关,在加大宣传力度、师德培育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良好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和解决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等违背职业操守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县政协召开机关作风整顿第二阶段动员会。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并就如何开展好第二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一是要严格按照县直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要求,扎实做好“细查深剖找准问题”阶段工作,从严从实找准突出问题。二是要牢固树立“查不出问题是最大问题”的理念,形成责任链条,主席对副主席的查摆负责,副主席对分管委办负责人的查摆负责,委办负责人对委办成员的查摆负责,确保查摆阶段不走过场。三是要突出重点,结合政协工作实际,重点查摆“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六种不良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要结合制定的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按照带头查、自己找、组织点、群众提、互相帮等方式,深刻查摆作风方面问题,通过作风整顿不断促进政协工作作风和素质能力的全面提升。
县直机关工委用好“三率”专项检查深入推进全县作风整顿。牵头带领作风评议组利用8月中旬至10月中旬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县所有参加作风整顿单位干部职工的“三率”(出勤率、在岗率和工作专注率)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一是目标明确。以各单位“三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执行情况为检查重点,坚持以小见大,标本兼治,并以此为突破口,覆盖全县81个部门和单位,深入推进全县作风整顿,有效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二是方法有效。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核查名册与签到簿相结合,核查人员与公务外出单、请销假单相结合的“四结合”方式,逐人逐室进行核对,做到所查单位的人员去向明、事由明、时限明、责任明。共查实存在问题单位12个,通报2人。三是提醒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指出并提出书面建议后,及时反馈给被检单位,由该单位主要领导在明察暗访记录单上签字背书,责令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对县卫计局、畜牧局、国土局等单位提出检查整改建议书9份、建议11条。四是成效显著。在“三率”专项检查后,对县不动产登记大厅、县行政审批大厅等单位进行突击抽查,发现各单位均能较好地落实和执行签到、请销假、公务外出登记等制度,健全和完善相关表簿册,工作人员的出勤率、在岗率和工作专注率得到较好保证。
县发改局对作风整顿工作进行监督问责。局监督问责组通过明察暗访,严格对思想观念、干事标准、工作效能、精神状态和纪律规矩等五方面20个突出问题进行监督问责,重点对各股办擅离职守、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上班玩游戏、炒股票、看视频、网聊网购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进行察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利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1人,警示谈话10人。
中和镇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初见成效。今年4月,中和镇依据黑龙江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印发了《中和镇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规定有20种情形适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基层党员干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基层党员干部时时感到监督的“存在感”,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截止到9月底,中和镇纪委对基层党员干部提醒谈话处理24人次、诫勉谈话1人。
县地税局持续开展提醒谈话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坚持把开展提醒谈话作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效抓手,坚持抓早抓小,全面深入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通过经常性提醒,让咬耳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局纪检组长与主管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1次。重点对照各自分管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廉政风险点和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制定防控措施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