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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动态(第27期)

发布时间: 2017-10-18 16:18:29   来源: 本站原创  
摘要:

 

 

纪检监察工作动态

 

 

 

 27

 

中共延寿县纪委办公室                  20171010

 

按: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纪委要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县纪委于“两节”前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延纪发2017191号)。各乡镇、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进一步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延寿县纪委“一个在前、两个必查、三责同问”,狠抓“两节”期间作风建设。“一个在前”,即坚持宣传教育在前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座谈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严明“九个严禁”纪律要求,并通过电视、短信、微信、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曝光专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两个必查”,即节日期间对“四风”问题和教育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哈尔滨市《关于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公车私用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为重点,在节日期间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开展暗访等形式,深入到作风问题易发多发地带,严查公车私用违纪行为。节日期间发现公车私用问题线索2件。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教育局、市场监督局等相关单位,抓住节日时间节点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关于严查中小学教师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已检查发现违规补课教师线索4个,无正规手续的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22家,已由相关职能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三责同问”,即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对直接责任人、未履行管理责任所在党委主要和主管负责人、未履行监督责任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严肃问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灵活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线索,按照管理权限,除需直接查办的外,一律交相关单位纪委限期调查核实,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送县纪委。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该检查的内容未检查,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并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延寿镇强化学习和监督,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强化学习,抓好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市委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公车私用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和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精神,将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要求全镇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相关要求。强化监督,抓好日常检查。加大内部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开展公车私用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在节庆前后进行明察暗访2次;对节日期间值班值宿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格交接岗,确保节假期间政令畅通、不出事故。

寿山乡加强“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领导,促进作风建设。于929日召开乡干部、乡直单位负责人和村三职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作风建设文件精神。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两节”期间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各单位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进行检查。二是创新载体,注重教育引导。编发手机廉政短信,营造节日廉政氛围;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中秋、国庆二节廉洁自律倡议书》,倡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全乡党员干部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完善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重点信访领导包保责任制,在节前开展重点排查,做好稳定工作;完善领导包村扶贫工作,深入帮扶户家中开展送温暖、讲政策、提供致富项目等活动。四是强化督查,促进工作落实。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督促各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监督作用,对可能出现的“四风”问题苗头,及时发现及时约谈,杜绝“四风”问题的发生。

加信镇开展“两节”期间工作督查。由镇党委、纪委组成3个工作督查指导组,深入到镇内机关单位、企业、村屯、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品存放场所、社区服务站等地开展检查指导。督查纪律作风。对辖区支部、单位落实县纪委关于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开展提醒教育,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廉洁守纪执行力,督导责任落实,推进廉洁自律、执纪守纪常态化建设。督查安全工作。对辖区内生产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提升辖区企事业单位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和防患意识,指导和帮助安全管理、安保措施、应急能力建设,增强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中和镇严明纪律,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于节前召开进一步加强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暨纠正“四风”工作镇村干部会议,镇纪委传达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对中和镇“两节”期间抓好廉洁自律工作和镇纪委抓好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镇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纪律生态和节日氛围。镇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继续抓住“两节”重要时间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创新监督举措,盯紧隐形变异“四风”,持续正风肃纪,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查处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县交通局多举措强化“两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召开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和《“两节”期间公车私用问题》的文件精神,并以文件形式转发给各基层单位,教育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循“九个严禁”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表,确定党委书记为总带班领导,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为带班领导、两名干部为值班人员,确定值班车辆和驾驶员,并对值带班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二是加大运输市场监管力度。认真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检查,严禁哄抬票价、倒卖班线、超速超载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运输市场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节假日期间安全便捷出行。三是认真开展节假日纪律检查。局纪委坚持从严执纪、从严问责,对4个基层单位及重点股室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科室、单位及个人,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追究问责,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 

县公安局扎实开展“两节”期间监督检查。迅速贯彻落实县纪委和市局纪委关于“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抢前部署,周密安排,针对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由局长、政委带队,组织人员成立检查组,在节前深入基层单位,对纪律作风、值班备勤、内务管理、着装规范、枪支车辆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节日期间先后4次深入基层单位,对工作纪律、节日期间公车管理、各单位节假日值班值宿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实现节日期间全程监督。

县国税局加强学习教育,强化“两节”期间作风建设。节前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县纪委关于“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的文件要求,就抓好贯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分期编发学习资料。收集筛选《中纪委关于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湖北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等资料,向局领导和机关各科室、分局负责人编发7期《党风廉政教育资料》,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发送廉政微信。在节日期间,分别向机关和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发送廉政微信和祝福微信,提醒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牢固树立拒腐防变防线。

县政府办公室积极倡导四个好作风,廉洁过“两节”。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廉洁过“两节”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对自身的约束和管理,打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和节日之便“吃”“拿”“卡”“要”,积极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作风;不得使用公车办私事,积极倡导清正廉洁的良好作风;不得利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积极倡导公私分明的良好作风;不得参与低级趣味的娱乐活动,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良好作风,确保廉洁过“两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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