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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动态(第24期)

发布时间: 2017-08-31 15:32:24   来源: 本站原创  
摘要:

 

 

纪检监察工作动态

 

 

 24

 

中共延寿县纪委办公室                   2017829

 

 近年来,延寿县委县纪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开展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层层传达履责压力,全县各级党委、纪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

 

 

 

 

县级党员领导干部

深入基层开展2017年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督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87日至15日,17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领督查组分别深入全县36个党委,对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查,县委党廉办对49个县直部门进行了督查。各督查组实地踏查了各党委的一个基层党支部,听取了基层党委和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县领导以《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狠抓干部作风大整顿,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为题为各党委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廉政党课,与基层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对各党委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落实好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奠定了基础。

一是坚持超前谋划。按照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县委党廉办6月初即制定下发了《2017年度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督促基层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方案》和半年督查工作通知,根据县级领导党建工作联系分工,对县领导联系党委进行了调整,进一步规范了考核、督查内容、程序和评价标准,使之更符合当前工作实际。

二是坚持顶层带动。按照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县委党廉办印发了《2017年度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督促基层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17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县委要求,于88日至15日前分别带领督查组对所联系党委(总支)进行了督查,听取联系党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汇报,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作风整顿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与党委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了廉政谈话,对联系党委(总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督促和推进。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为了避免过去集中检查时,因检查内容多、时间短,出现走马观花,实效不大等问题,县委党廉办按照县委党廉建设领导小组要求,提前介入,利用2周时间对全县36个党委(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础材料进行了先行检查。检查中,严格按照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规定逐项核对、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指出并以《反馈意见函》的方式向各党委反馈,一方面统一了评价标准和评分尺度,另一方面提高了督查实效。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督查工作与办公用房检查和《哈尔滨市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落实情况检查统筹进行,通过检查发现12个单位办公用房仍存在超标问题,发现9个单位在执行《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过程中存在报告不及时、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均及时向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并进行了通报。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2017年上半年,全县各党委各部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县委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量化分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以务实担当的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县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门听取纪委工作情况汇报。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督促基层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持续开展,成效明显。特别是今年县委为更为有效地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办,组织对9个乡镇进行了综合巡察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从中发现问题171个,已按规定转相关部门办理。基层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在县级领导的带动下,基层党委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履责意识明显增强,各党委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自觉把“两个责任”纳入到单位的总体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定期报告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递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有效发挥。各级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配合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能认清责任、坚守责任、担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开展到位、考核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主要领导能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能够担起分管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定期研究检查,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表率作用。

二是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首先是县委继续在制度建设上加大力度,从县委层面开始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修订完善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等一批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及时调整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等组织机构,及时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等,均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及时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方案等各项具体工作方案,保证工作开展和落实。各单位也都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以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以查找漏洞、破解难题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研究制订完善了一批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备。在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的同时,把制度的执行做为首要任务,各党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情况沟通等制度,促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了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和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处、及时问责,促进了制度的落实。

三是教育方式进一步丰富。上半年,各单位都能够自觉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上专题辅导课、廉政谈话,积极宣传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对全县87名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各单位通过在楼廊内悬挂廉政教育宣传图板、警示标语、在电脑上安装警示屏保、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广泛进行廉政宣传,党员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是作风建设进一步好转。各党委(总支)通过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深入开展作风大整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签署了廉洁自律承诺书,针对各个节点做出不违规操办婚宴、升学宴专项承诺。各纪委(纪检组)积极负起监督责任,抓住重要节点和重点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上半年开展明察暗访26次,检查餐饮娱乐洗浴等场所、学校幼儿园等356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31人,党政纪处分16人。同时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已公开通报19批次139 182人,形成了有力震慑,营造了不想、不能、不敢的氛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明显转变,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五是履责进一步提升。查办案件数量大幅上升。2017年上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9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得到有效运用,特别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75人,防止了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各基层纪委转变理念、克服惯性、提高能力,逐步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当了起来,各级纪委执纪办案能力有所提升。特别是在上半年开展的全县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发包和粮食直补、城乡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各乡镇纪委和纪委书记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开展自检自查,克服人员不足和时间要求急迫等困难,及时查处上级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做好解释稳定工作,保证了“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

六是廉洁氛围进一步形成。通过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实现了新的转变,领导干部、服务窗口部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大,腐败蔓延势头得到遏制,党风政风社风民风不断向好,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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