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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公职人员 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18 14:32:41   来源: 本站原创  
摘要:

 

各党委(总支),县直各部门

按照市纪委《关于深入推进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拓展前一阶段集中整治工作成效,2018年将继续推进集中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为确保整治成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扩大集中整治范围。在去年重点整治住建、公安交管、市场监管、人社等四个重点系统的基础上,将整治工作拓展到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实现全覆盖。

二、突出集中整治重点。重点围绕以下3方面开展集中整治:一是公职人员在办理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认证等业务过程中,为社会中介人员揽业务、办快件、违规操作,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二是公职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三是公职人员在办理登记认证等业务过程中,帮助有利益关联的社会中介人员进行有偿代理,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细化监督检查措施。要重点盯住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紧盯公职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非法谋利的隐形变异新形式,全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检查力度,通过突击式明察暗访、模拟办事、暗访群众、倒查台账等方式,通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规范公职人员履职行为,改善群众办事环境。

四、加大问责力度,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摆上位置,加强线索排查,坚持对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问题直查快办,坚决突破“零”记录。对查实的问题坚决纠正、严肃问责,决不姑息,并要点名道姓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保持高压态势。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实现标本兼治,强化治本功能。

同时,继续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原有每周报送情况改为月报,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单位要于每月26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人:单金柱  联系电话:5303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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