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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机补贴综合监管责任 专项执纪监督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5-18 14:32:03   来源: 本站原创  
摘要:

 

    为深入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农机补贴综合监管责任专项执纪监督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专责机关监督作用,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整治在涉及农机补贴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时间和内容

5月初至8月末,重点针对以下涉及农机补贴问题开展专项执纪监督检查:

    (一)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

    (二)伙同农机供应商、农机合作社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农机补贴专项资金问题;

    (三)截留、挪用农机补贴专项资金问题;

    (四)与监管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往来问题;

    (五)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特别是在农机补贴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不认真核查核实、把关不严等问题;

    (六)在项目审批、资金监管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步骤和措施

(一) 动员部署阶段(5 月10 日--5 月15日)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在各类媒体播发专项整治电视通告,营造舆论氛围。

(二)自检自查阶段(5月16日--5月31日)。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农机总站和各乡镇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本工作方案中所列6项重点检查内容,对本部门在农机补贴监管中履行职能情况开展自检自查,认真全面查摆、主动发现在农机补贴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自检自查情况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后于5月30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和监督问责阶段(6月1日--7月31日)。县纪委组织相关工作组、派驻纪工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农机总站和各乡镇等农机补贴监管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各单位自检自查发现的农机补贴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对发现的公职人员涉嫌农机补贴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和追究。对自检自查未发现、被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从严从重处理。

   (四) 总结通报阶段 (8月1日--8月31日)。各相关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执纪监督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按要求向市纪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并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农机补贴专项执纪监督工作的领导,成立农机补贴专项执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 冯延峰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 王志强 县纪委常委、派驻延河中心镇纪工委书记

 : 韩  非 县纪委派驻加信中心镇纪工委书记

        陈殿忠 县纪委派驻延寿中心镇纪工委书记

        李慧娟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单金柱 县纪委纠风办副主任

        张洪军 县纪委派驻延河中心镇纪工委副书记

        孙卓薪 县纪委派驻延寿中心镇纪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风政风监督室,办公室主任由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慧娟兼任,负责综合、协调、汇总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派驻中心镇纪工委和各乡镇纪委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研究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结合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等方式,组织精干力量,敢于较真碰硬、真抓严管,履行好监督执纪职责,开展好专项检查。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市纪委将组织各区县(市)开展交叉检查,不定期对各区县进行专项整治情况实地检查,各相关单位层层压实责任,要做好基础工作,随时备检备查。

 (三) 强化责任追究。把农机补贴综合监管责任专项整治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各职能部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胆敢向农机补贴资金动“奶酪”的单位和人员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面及时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层报市纪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处置,更不能隐瞒不报。对于执纪监督人员跑风漏气、私存线索、请托说情、以案谋私等违纪问题,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专项执纪监督举报电话:12388、5302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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