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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动车停车场 综合监管责任专项执纪监督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5-18 14:31:15   来源: 本站原创  
摘要: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机动车停车场综合监管责任专项执纪监督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专责机关监督作用,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优化城市交通秩序,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时间和内容

5月初至7月末,在全县开展机动车停车场方面专项执纪监督工作。重点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下列行为监管责任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

(一)未经审批私自画线、擅自设立“黑停车场”问题;(二)不明码标价,或超过主管部门定价乱收费问题;

(三)收费人员良莠不齐、服务质量低劣问题;

(四)停车场层层转包、管理混乱问题;

(五)公务人员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说情打招呼、干预

执法,甚至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六)停场收费资金未纳入财政集中管理等问题。

三、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7日-5月15日)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履职尽责。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执纪监督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受理方式,营造舆论氛围。

(二)自检自查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自检自查,对我县范围内停车场设立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做到无死角、零遗漏。对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要深入整改,各相关单位自检自查情况同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纪委监委将针对自检自查情况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开展对全县重点区域停车场管理使用情况现场检查。

(三)监督问责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我县在停车场设立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送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市纪委要求,依据相关规定对发现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四)总结通报阶段(7月1日一7月31日)。对执纪监督

工作进行综合汇总,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专项执纪监督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执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长:冯延峰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李慧娟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员:单金柱  县纪委纠风办副主任

        韩延伟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

        刘耀文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慧娟兼任,负责综合、协调、汇总等工作。联系人:陈博,联系电话:53036401。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认真进行自检自查,找准问题及时整改。县纪委监委将通过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敢于较真碰硬、真抓严管,履行好监督执纪职责,推进专项执纪监督工作落实。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面及时上报。对于执纪监督人员跑风漏气、私存线索、请托说情、以案谋私等违纪问题,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专项执纪监督举报电话:12388、5302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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