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延寿县纪委监委在2018年清明节前夕,对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咬耳扯袖”,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一是早“咬耳”。临近清明,延寿县纪委监委提前印发了《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明确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要严守“十个严禁”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各党委的主体责任,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广“宣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具体实施办法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县纪委通过电视、短信、微信、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反复进行宣传,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曝光专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遏制违纪行为的发生,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纪律生态和节日氛围。
三是勤“扯袖”。在清明节期间,县纪委监委将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抽调精干力量,不定期深入到公益墓地、大型酒店、景区、商超等“四风”易发多发区域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特别是针对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吃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安排宴请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病症”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节日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