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纪委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发包和粮食直补、城乡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为避免“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充分利用“四查一畅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一查”,即自检自查。全县九个乡镇分别以自检自查的方式找出存在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采取“线索排查、问题整改”的方式坚持边查边改,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查”,即监督检查。纪委对照台账抽查各乡镇落实整改情况,对未解决的问题线索以“一案双查”、“一问三责”的方式强化执纪问责,继续进行督察督办直至问题解决,对已解决的问题销号处理;
“三查”,即督办督查。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问题线索“零”报告的单位以及各乡镇对此项工作动作迟缓和不认真开展的情况,将派出督察督办组深入实地进行重点督察督办。
“四查”,即交叉检查。交叉检查组通过张贴通知、设立信箱、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实地踏查和受理举报等措施进行了交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