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统一部署,根据《全县服务窗口“四少”便民服务和“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服务窗口单位(服务大厅)服务行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近日县改善办对全县服务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1、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未放置岗位牌;工作人员未佩戴身份牌;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咨询时语气生硬、态度不好;未设置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工作人员空岗,未设置去向告知牌。
2、县档案局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未设置岗位牌;未设置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工作人员未佩戴身份牌。
3、县农业局经管站服务大厅形同虚设,公示版显示大厅可以办理七项业务,实际只有一项能办理,其他业务均不能办理;大厅设置四个窗口只有一人在岗,其他三人未在岗,未执行AB角制度;工作人员未设置岗位牌、未佩戴身份牌;大厅未设置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4、县社保局服务大厅未设置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工作人员未佩戴身份牌。
5、县司法局公证处服务大厅未设置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6、县林业局驻行政审批中心窗口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不是监督举报电话。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驻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迟到。
通过暗访发现我县部分窗口单位还存在对营商环境的重视不够,疏于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希望被通报的窗口单位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针对上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8年4月16日前报县作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改善办。希望其他单位要引以为戒、遵规守纪,以实际行动践行“四少”便民服务和“四零”承诺服务,为实现我县“五大升级”和“四兴”发展战略提供坚强保障,今后县改善办还将进一步加大对窗口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四少”便民服务和“四零”承诺服务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