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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通报6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8-06-06 15:02:43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摘要:

 

  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

  1.大庆市蒙妮坦职业高中原党委书记丛冠新、纪委书记宋尊礼因管辖范围内多名教职员工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4年至2017年,大庆市蒙妮坦职业高中连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共有20人借参加培训、会议之机公款旅游被立案审查,2人因嫖娼被查处,2人因吸毒被查处。大庆市蒙妮坦职业高中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2017年4月,丛冠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宋尊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2.哈尔滨市阿城区畜牧局原局长于广臣、孙新才因直属单位职工长期不上班、犯罪被判刑后仍享受工资待遇问题被问责。阿城区畜牧局直属单位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职工魏春扬长期脱岗,并于2010年9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期间一直正常发放工资。魏春扬刑满释放后,阿城区畜牧局又违规将其调整到兽医院工作,且在清理吃空饷时不如实向组织上报有关情况。2016年10月,魏春扬被开除公职。于广臣、孙新才先后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应管不管,当“老好人”,2017年5月,于广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新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孙洪涛因本单位发生多起违法犯罪问题被问责。2016年6月,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马长军因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年12月,该院副院长刘炜、药剂科科长张立升和财务科科长林杨因犯单位受贿罪,被免于刑事处罚。孙洪涛没有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本单位发生多起违法犯罪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7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肇东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张景春因分管部门行政败诉案件多发问题被问责。2010年3月至2016年12月,张景春在任肇东市政府副市长期间,分管的房地产管理处、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共发生行政败诉案件17起,占肇东市行政败诉案件总数的50%,并有4名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张景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分管单位要求不严、疏于管理,致使行政败诉案件多发、行政机关公信力下降,2017年1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佳木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委书记胡萍因本单位连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3年至2017年,佳木斯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接连发生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款私存等违纪问题,并有多名领导和干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为戒毒人员办理所外就医、提前解除强制戒毒,共有17人被查处,其中包括原所长李荣强在内的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胡萍作为纪委书记,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致使本单位违纪违法问题频发,2017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6.讷河市九井镇原党委书记栗伟因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力被问责。有关部门在开展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中发现,2017年九井镇有2户家庭符合贫困户标准但被漏报;1户家庭符合贫困户标准但未被识别;2户家庭的房屋在危房鉴定中被遗漏,且未经实地调查就直接估算收入;2户贫困户被漏报贫困人口。对存在的问题,共有1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栗伟作为本地区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力,2018年1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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