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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开展四个专项整治 推进作风建设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 2017-04-21 10:14:50   来源: 本站原创  
摘要:

  

 

2017年初,延寿县纪委认真分析当前作风建设形势和群众关注的重点焦点问题,结合市纪委工作要点和本县实际情况,确定了抓好四个项专项整治,根治作风顽疾的工作目标。

一是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整治。中央省市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已经多年,多数单位都能够按照中央省市县委要求进行清理腾退,但仍有个别单位明退暗占、退而复占、甚至拒不腾退,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始终是禁而不绝。针对此问题,延寿县纪委年初即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办公用房进行自检自查和摸底排查,要求各单位对存在超标问题的进行自行整改。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纪委派出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当场要求立即整改,对34个办公用房不符合标准的单位下发督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2个未按期整改单位的主要领导受到了责任追究,受到了党纪处分。

二是开展乱办班乱补课专项整治。在职教师参与办班补课问题一直群众反响较大。针对这一问题延寿县纪委责成其管理职能部门县教育局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和师德教育,组织全县  中小学教师签订了不参与办班补课承诺书。面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举报。寒假期间,县教育局共组成3个监督检查组,分片对县城所在地的7所和全县其他各乡镇中小学进行了明查暗访。县纪委纠风办对教育局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不论任何时间立即进行现场核实,初步固定证据后责成县教育局进行了调查处理,2名参与违规办班补课的教师被全县通报,并被取消了2年内评先评优和晋级资格,在全县形成了极大震慑。

三是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2013年以来,延寿县共查处公务用车问题 41 件,对责任人员、单位主管领导和纪检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公车管理问题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同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也使公车私用的空间进一步被压缩。但树倒根存,公车私用问题虽已不是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重点问题,但未到可以彻底放手不管的程度,因此,延寿县纪委2017年仍将公车管理问题列为专项整治内容,对保留的公车进行了重新登记。周末、法定假日等所有八小时以外时间段,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最大限度压缩公车违规空间。对发现的1件封存期间因公使用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问题进行了处理,对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四是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整治。黑龙江省启动脱贫攻坚以来,延寿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紧紧锁定2018脱贫摘帽目标。为杜绝扶贫资金不到位、扶贫项目不落实、精准扶贫不精准等问题,确保脱贫攻坚任务落到实处,变成老百姓看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成果,延寿县制定了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实施办法,并成立3个专项巡察组,在全县开展为期2个月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全县9个乡镇、106个行政村进行全面巡察。目前,专项巡察工作已经启动,各巡察组已经进驻开展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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