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共组建12个巡视组,第一阶段将对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高级人民法院、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鸡西市梨树区、友谊县、嘉荫县开展常规巡视;对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鹤岗市开展巡视“回头看”;对汤原县、桦川县、林甸县开展扶贫专项巡视;对哈尔滨市道里区、南岗区、阿城区,绥化市北林区开展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依法履职专项巡视。截至目前,省委12个巡视组已全部进驻第一阶段各被巡视单位。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要牢牢把握政治定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认清黑龙江省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保持坚强的战略定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不懈努力。精准发现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上紧责任发条,拧紧责任螺丝,查缺补漏,疏通堵点,破除阻力,为全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赢得主动、提供保障。精准发现房地产领域依法履行职责、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被巡视单位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合理诉求。
各被巡视党组织普遍表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工作部署要求上来,把接受省委巡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主动接受监督,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客观公正反映问题;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认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不怕丑。主要负责人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当好整改落实的“施工队长”,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视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