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案件监督管理安上“天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动案管领域信息化建设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运用新技术,加强信息化建设,是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在案管领域运用和发展信息技术,在平台建设、线索管理、款物监管等方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成为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为监督插上了科技的翅膀。
中央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特别是案管信息化建设。从1998年开始,就建立了纪律审查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改版升级。目前,纪律审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已在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部署使用,实现了对信访、线索处置、立案、审理、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监督执纪主要环节信息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可以根据用户需要,对有关信息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挖掘,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运用“大数据”技术,给每一条线索上“户口”
严格管理和处置问题线索是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技术手段引入线索管理,有力推动了问题线索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贵州省纪委利用“大数据”技术建设执纪审查监督系统。该系统以监督问题线索处置为核心,将线索处置流程分为移送、处置、立案、审理、结案五个环节,全部纳入电子监察,打造“进-办-结”完整监督链条,实现执纪审查全程留痕溯查。江苏省纪委开发问题线索管理信息系统,设定电子化问题线索办理工作流程,实现了集中管理、规范流转、跟踪督办、实时查询、统计分析、向上报送等功能。中国石油党组纪检组通过开发建设“联合监督信息系统”和“企业纪检监察信访案管信息管理系统”,有效运用大数据手段发现问题线索,拓展线索来源,实现问题线索全程在线监督管理。
模块化管理、芯片式标签,让涉案款物“一个都不少”
涉案款物管理不规范、保管存在安全风险等,一直是纪律检查机关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辽宁省纪委围绕涉案款物管理重点环节和风险点,组织研发了涉案款物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信息查询、授权管理、综合管理、盘点管理、入库管理、调取管理、返库管理、处置管理和系统管理等9个功能模块、39个子模块,将涉案款物全流程纳入信息化管理。山东省纪委组织开发了涉案款物管理系统。利用物联网技术、网络视频技术等建设高效的涉案财物跟踪管理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手持式便携管理终端和芯片式标签,实现涉案款物物流和信息流同步,物品入库、调用、出库等全程跟踪、动态监督,有效堵塞漏洞,确保涉案款物安全。
目前,中央纪委案管室也正在组织开发涉案款物信息管理系统,计划适时在全系统推广。
信息平台建设,让监督覆盖全流程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流程处置电子化、监督检查全覆盖。
天津市纪委研发谈话函询管理系统,打破以往只能管控初始分配、结果反馈“两端”的局限,强化谈话函询从实施到结束全过程管理;实时监督办理时间,发挥信息技术优势,督促部门及时按规定时间办结办好,防止办理超期情况出现,解决低效率的问题。驻教育部纪检组设计研发全国教育纪检监察信息网,供全国教育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使用,将上报、统计、检索、分析、通报、督查等功能予以集群,实现信息数据在线报送、统计分析通报在线查收、催办督办在线实时提示,有利于纪律审查工作向纵深推进。
此外,江西省纪委与相关单位共同研发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安全监管系统,该系统包含对象基本信息登记、对象日常情况上报、信息查询和系统管理与设置四个部分,实现了安全监管方式由静态、事后到动态、同步的转变。甘肃省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驻人民银行纪检组等均构建了覆盖本系统的纪检监察案件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系统内联网运行。(记者张弛 戴南)